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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关于委托业务遴选受托方的公告

时间:2026-02-05 15:56:05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委托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决定面向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委托承担2025年度广东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二、委托业务及经费

  承担2025年度广东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监测工作,项目经费13.9万元;经费包含召开会议、培训、调研、质控、撰写报告过程中产生的培训费、差旅费、专家劳务及资料印刷费等相关费用。

  三、业务要求

  (一)委托业务开展时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0月30日。根据国家部署时间节点安排推进各项工作,包括完成全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监测培训、全省绩效监测数据质控和现场质控、专家评定会、全省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监测结果分析评价。

  (二)受托方应按照国家要求对全省144家妇幼保健机构开展绩效监测,按委托方要求指导各妇幼保健机构填报数据、开展线上和现场数据质控、召开监测评定会、确定定量指标全省基准值(中位数)、报送监测工作汇报和相关数据等。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我省卫生健康系统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具备承接委托业务的能力与资质,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申报单位具备妇幼健康政策研究、学术交流、业务培训等工作基础,熟悉国家、我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监测相关政策和全省相关工作情况。

  五、申报时限及要求

  申报工作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13日(7个工作日)。

  申报人如实填写《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委托业务申报书》,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或以书面形式寄送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六、受托方确定方式及相关事宜

  委托方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开展评审,择优确定受托方。申报人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应在15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七、委托方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电子邮箱:wsjkw_fyc@gd.gov.cn。


  附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委托项目申报书.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