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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二届职业健康专家库的通知

时间:2026-03-31 17:10:38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疾控局,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省职业病防治院,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职业健康专家在我省职业健康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助力我省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专家库管理办法》(粤卫规〔2025〕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第二届职业健康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推荐职业健康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要求,经单位推荐、专家评议、会议审议,并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公示,决定聘任王丛蕾等380名同志为第二届职业健康专家库专家(名单及分组见附件),职业病治疗康复组直接采用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工作专家组专家名单。第二届职业健康专家库专家聘期为5年,自2026年4月1日至2031年3月31日。

  二、从2026年4月1日开始,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在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职业病诊断鉴定等工作时,依规从新的职业健康专家库对应组别中抽取专家,为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自2026年4月1日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成立省级职业健康专家库的通知》(粤卫办职健函〔2020〕1号)成立的职业健康专家库停止使用。


  附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第二届职业健康专家库专家名单.wps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