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财务处委托业务遴选的公告
分 类: 发文日期: 2026年03月27日 文  号: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委托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遴选专业机构,委托协助开展3项财务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财务处。

  二、委托项目及经费预算

  1.承担2026年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项目预算17万元。

  2.承担2026年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财政资金部门评价工作,项目预算3万元。

  3.承担2026年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医疗服务价格数据监测工作,项目预算6万元。

  上述经费实行包干制,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召开会议、调研、质控、数据分析和撰写报告等活动产生的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劳务费及资料印刷等全部费用。申报的委托项目需附上项目经费预算明细。

  三、申报条件和业务要求

  (一)2026年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财政资金绩效自评项目

  1.业务要求。

  完成2026年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有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完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2)按要求填制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指标表和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3.整理、汇总、复核绩效自评佐证材料;(3)按要求将绩效评价材料录入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指定绩效管理系统;(4)结合财政部门要求,制定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二级预算单位整体支出自评复核评价标准,并出具具体评估结果;(5)参加绩效评价相关会议培训。

  2.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1)申报单位应是卫生健康系统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具备承接委托业务的能力与资质,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不接受个人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申报。

  (2)申报单位应具备承担相应委托项目的工作基础,最近5年内有承担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项目经验。工作团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熟悉国家和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经济运营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等政策和全省相关工作情况。项目负责人须从事相关领域研究5年以上,最近5年内在申请和承接的各项课题或项目中信用良好。

  3.委托期限。

  委托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4.其他事项。

  受托方要成立专门团队承担委托项目任务,按照委托方要求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定专人与委托方联系对接,及时报告项目撰写进展情况,按期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

  (二)2026年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财政资金部门评价项目

  1.业务要求。

  根据委托方工作安排,配合完成纳入委托方部门评价计划相关项目的资金管理和事项管理等绩效评价工作,包括配合完成工作方案制定、数据收集、质控、分析和现场评价,按委托方要求指导各项目单位(机构)填报数据、开展线上和现场数据质控,出具评价报告等。

  2.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1)申报单位应是卫生健康系统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具备承接委托业务的能力与资质,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不接受个人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申报。

  (2)申报单位应具备承担相应委托项目的工作基础,最近5年内有承担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项目经验。工作团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熟悉国家和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经济运营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等政策和全省相关工作情况。项目负责人须从事相关领域研究5年以上,最近5年内在申请和承接的各项课题或项目中信用良好。

  3.委托期限。

  委托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4.其他事项。

  受托方要成立专门团队承担委托项目任务,按照委托方要求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定专人与委托方联系对接,及时报告项目撰写进展情况,按期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

  (三)2026年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医疗服务价格数据监测项目

  1.业务要求。

  完成2026年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医疗服务价格数据监测有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协助组织培训及答疑;(2)动态梳理省市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政策,定时更新省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备案平台相关信息;(3)组织省级师资授课及审核团队,开展数据治理及质量改进工作,完成监测网络单位填报报表线上审核工作;(4)其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

  2.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具备承接委托业务的能力与资质,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不接受个人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申报。

  (2)申报单位应具备承担相应委托项目的工作基础,最近5年内有承担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项目经验。工作团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熟悉国家和广东省医疗服务价格相关工作情况。项目负责人须从事相关领域研究5年以上,最近5年内在申请和承接的各项课题或项目中信用良好。

  3.委托期限。

  委托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4.其他事项。

  受托方要成立专门团队承担委托项目任务,按照委托方要求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定专人与委托方联系对接,及时报告项目撰写进展情况,按期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

  四、受托方确定

  委托方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开展评审,择优确定受托方。申报人接到遴选结果后,应在15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五、申报时限及要求

  申报工作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日(7天,以申报材料送达时间为准)。申报人需如实填写《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财务处委托业务申报书》(加盖公章和签名)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或以书面形式寄送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财务处。

  五、委托方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邮编:510060)。

  项目一、二联系人:许渡,电话:020-83853565,项目三联系人:姚利,电话:020-83807523,传真:020-83805506。电子邮箱:wsjkw_cwc@gd.gov.cn。



  附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财务处委托项目申报书.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