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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职业病诊断医师考试工作的通知
分 类: 发文日期: 2026年03月17日 文  号: 粤卫办职健函〔2026〕1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省职业病防治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服务保障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医师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定于今年5月下旬组织开展全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二)职业性皮肤病;

  (三)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四)职业性化学中毒;

  (五)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六)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七)其他类。

  考生应当按照与注册的执业范围相符或相近的原则,选择参加相应诊断类别的准入考核。同一年度限报其中1个诊断类别。

  二、考试对象

  各地已开展或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的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

  三、考试内容

  (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法规政策知识。

  (二)标准规范。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及规范。

  (三)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作业现场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及监护、职业病临床诊治等相关知识。

  (四)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案例分析。常见职业病的诊断要点和鉴别诊断等相关知识。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答题方式,分为基础理论与实践能力考试,题目由系统在题库中随机抽选,一类一卷,题目类型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考试时长90分钟。基础理论与实践能力考试得分应当分别至少在75分以上(基础理论与实践能力分别按总分100分计),其中,实践能力考试根据不同类别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设置关键考点。基础理论、实践能力及关键考点均通过者,方可获得相应的资格。

  五、报名程序及时间

  (一)网上报名(2026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于报名时间登录“广东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考核管理系统”(https://zdys.gdpcc.com:8085/examinee/)进行报名。首次报名的医师需先注册账号,经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已注册账号的医师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需勾选一类报考类别,并保证所填报信息及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对信息填写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勘误。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核(2026年4月1日至4月8日)。

  省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予以受理。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未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未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送材料;

  5.执业范围与报考诊断类别不对应的;

  6.其他不符合职业病诊断医师准入考核要求的情形。

  (三)准考证打印(2026年5月25日00:00至5月31日24:00)。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并提前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广东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粘贴相片并加盖单位公章,考试当天现场提交给考务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须向我委提交由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认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初定5月下旬在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广州校区)举办,具体时间和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若因突发事件需变更则另行通知。

  六、考试结果查询及资格备注

  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不含当日)可在报考网站查询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我委在其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医师执业证书颁发机关根据加盖我委公章的申请表,在其医师执业证书备注栏中注明职业病诊断类别。注明职业病诊断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即为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证明。

  七、违规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成绩,并按《医师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以虚假信息报名的;

  (二)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过程中违反考场纪律的;

  (四)报名成功后无故缺考的;

  (五)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附件:广东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考试报名条件说明.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6年3月15日  

  (省职业病防治院诊断办联系电话:020-34063160;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0-38986175)